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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父愛,我決定原諒格林兄弟

最近不約而同聽到大家提到格林童話,才想起它不小心被我擱置了許久…真是對不起「眾多」(自以為有眾多)讀者啊~~不過久違的格林童話還真沒讓人失望,梗才鋪到46則就沒了,大拇哥不是出現過了嗎?故事是這樣的…

 裁縫生了個大拇哥,大拇哥長大後說要去遊歷世界,父親為他用針和蠟燭做了把小劍。大拇哥想和家人吃完最後一頓晚餐再離開,正當他探頭看看晚餐有什麼好料時,卻被蒸氣一起帶上天空,大拇哥就這麼踏上了他的旅程。

 

他先是在另一戶裁縫家做學徒,但嫌棄人家餐點不好,肉放得太少,威脅隔天再不給肉吃就要離開。裁縫太太氣得將他趕走了。

 

他遇到一群強盜,強盜看上他細小的身型,非常適合鑽進鑰匙孔,偷取國王的財寶。大拇哥也答應了…他在門上找了條縫鑽進藏寶室,沒想到才剛要動作,就被警衛發現,警衛說:「你看那隻醜不拉幾的蜘蛛,我來踩扁牠!」另一名警衛卻阻止了他。「那隻蜘蛛又沒惹你。」

大拇哥就這麼混進了藏寶室,他金幣一枚接著一枚地往下丟,國王和警衛數次進來查看,但大拇哥總是早一步聽到聲響而躲起來。最後,他終於丟完所有金幣,還隨著最後一枚金幣一起飄下樓。

強盜感激他,還想奉他為老大,但他說:「我還要去環遊世界,給我一枚金幣吧,太多我也拿不動。」

 

大姆哥就這麼又踏上遊歷世界的旅途,一路上他又在好幾個地方打工,不過都嫌東嫌西的待不久。

 

直到一家飯店,因為大姆哥太小、太神出鬼沒,揭發了飯店員工貪污的真相,飯店員工不甘示弱,趁著大拇哥不注意的時候,將他和乾草捆在一起,丟給牛吃,一頭大黑牛也就這麼大口地吞進去了,好險沒咬到大拇哥。

 

然後…看過前幾則格林童話的應該知道,這頭牛會被宰,但大拇哥不會有事。只是,這大拇哥二號的命運更乖舛一些…

 

大拇哥和牛肉一起被做成了香腸,屠夫在剁肉的過程中,即使大拇哥扯開喉嚨叫喊,也壓不過大刀哚哚哚的聲音,他拼著命跳來閃去,終於毫髮無傷地被夾在香腸中,還被倒吊起來乾燥…直到冬天來臨,香腸已經熟成,準備切一切送上桌,他終於找到空隙逃出生天!

 

命運…還是無情的!他一個不小心,又被狐狸吞下肚,正當卡在喉嚨的當時,他大喊:「且慢!狐狸,我不好吃!」狐狸想想也是,這小子雖然吃了一季的香腸肉,但還是連塞牙縫都不夠,於是和大拇哥達成交易,狐狸載大拇哥回家,條件是大拇哥家的雞全歸牠。

 

當裁縫看到自己的兒子平安歸來,開心都來不及,所有的雞都送給了狐狸。大拇哥問媽媽,為什麼爸爸要把雞送給狐狸,媽媽說:「傻孩子,你爸愛你勝過愛雞!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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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撐著精神看完這則故事,雖然沒有像前幾則那麼想翻桌,但也很納悶這往後的兩百則故事會不會這麼繼續鬼打牆下去,格林兄弟真的以為只要更動故事裡的少數情節,就可以變成一個新的故事嗎?這樣和台灣的連續劇有什麼不一樣?人家世間情起碼還有點創意,可以結合金庸啥的,你就不能來點新意嗎?

算了,看在你最後好像真的有愛的份上,原諒你這一則,下次不可以喔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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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許小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